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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

点击数:3次     时间:2020年03月24日

白水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
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

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,保障人民安居乐业、社会安定有序、国家长治久安,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,党中央、国务院决定,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。根据中央、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,按照白水县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,结合我中心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结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,严格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《通知》要求和省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精神,整合资源,创新工作方式,加大宣传工作力度,切实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强化责任担当,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信心决心,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采取的重要举措、开展的主要活动、取得的重大成绩、涌现出的先进典型,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声势,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,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,坚决打赢这场人民战争,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。

二、机构设置

根据白水县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要求,成立白水县资助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:

组长:白亮

副组长:李高锋 赵学斌

成员:中心全体职员

联系电话:0913-6188234

三、职责任务

按照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》、两高两部《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》要求,紧密结合实际,进一步细化规则、方案,有计划、有步骤地推进实施,主动配合公检法,落实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部署,力争通过全市资助系统上下不懈努力,杜绝行业内涉黑涉恶违法行为,确保资助工作不受干扰依法进行。

四、工作措施

白水县资助中心20192月15日召开全体班子会议,传达白水县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机制的通知,围绕“五个再来一遍”“三大起底”工作要求,持续深入做好专项斗争工作。

(一)加强对职员的监督管理。及时教育指导职员,要讲政治、顾大局、守纪律,忠诚履行律师职责使命,做到政治效果、社会效果的统一。建立健全资助突发情况的请示报告制度,督促要求各学校资助中心对于学生资助的审查、集体讨论、请示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,明确校长是第一责任人,切实履行职责,加强监管,立足防微杜渐抓早抓小,提前遏制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。按照“谁主管谁负责,谁出问题谁担责”的原则,对在办理资助工作时不服从管理、违法违规的职员,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的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,构成犯罪的,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
(二)充分发挥资助宣传教育功能,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。将宪法、刑法、治安管理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有关的法律法规,作为“七五”普法的重要内容,切实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增强公民遵纪守法意识、震慑和预防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。大力推进法律“六进”,弘扬社会正气,提高广大公民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勇气,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、方法,扩大宣传的覆盖面,努力营造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。

(三)积极开展因资助而引发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,全力维护基层学校稳定。资助工作牵扯到贫困家庭的学生上学问题,基层学校在资助过程中,个别家长因对政策不熟悉而产生纠纷,我资助中心努力为基层学校当好政策参谋和助手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准确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。提高政治站位,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上。提升资助中心安全管理水平,以开展教育领域扫黑除恶为抓手,动真碰硬,下真功夫整治教育领域乱象。

(二)强化组织领导。全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机制要坚持一盘棋的工作思路。充分认识到,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全县教育系统的一项长期重要工作,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客观需要,是建设更高品质生态文化活力的重要保障。要把专项斗争作为一件大事,提上重要议事日程,切实加强领导;

(三)结合实际,建立和落实责任制。

(四)形成工作合力,分管领导和专职联络员,保持24小时联络,及时做好和县局督导组的沟通衔接及信息反馈、处置,确保我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顺利开展,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积极,消极应付的,并视情节依纪依法予以处罚。